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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共逐鹿 第290章 会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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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底,魏王伦即将抵达他忠诚的安邑。

“河东故魏地也,虽为秦统治百年,但在楚汉之际也被称之为西魏,安邑是魏都,大王名号在河东颇易传播。”

站在戎车上,第五伦颔首,这也是定王号时的一个考虑啊,从蒲坂一路到安邑数百里,河东人之所以如此热情,当真做到了“携壶提浆”的程度。这倒与王号关系不大,还是因为王寻的军队在河东作孽太多,激起了天怒人怨,第五伦将他们赶跑,顺理成章成了“诛暴安民”。

安邑城坐落在层层高起的坡地上,往东南眺望能看到中条山,外郭很大,周长超过了二十多里,不愧是河东都会。

指挥了渡河和安邑之战的万脩,已带着诸将及河东父老官僚在城外等待,看到第五伦的交龙之旂,便迎过来下拜。

“渡河以来,不过数日便夺取安邑,君游之速,可比韩信都快。”

“皆乃大王指挥得当,加上士卒用命,河东父老襄助之功也。”

万脩下面的诸将,立功最大的当属右中郎将郑统,他渡河后以八百人击溃了阻拦的数倍之敌,然后一路撵着他们走,顺便将来驰援的人马也给打穿了,郑统麾下多是十里挑一的死士精锐,这一冲竟冲到了安邑附近,吓得王寻不轻。

第五伦让人取来象征一战先登首功荣誉的飞虎旗,亲自授予郑统,又拍着脸上又多了许多飞矢划伤的郑统道:“立此大功,又做得将军了。”

郑统却连连拒绝:“千人以上,臣就带不来,臣,就是做军司马的料!连带五千人的校尉都当不好,更别说将军了。”

打了几场仗,郑统也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冲锋陷阵,执行命令,他行,指挥大军,独当一面,他不行,坐镇中枢指挥多麻烦,远不如带头冲锋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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