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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黑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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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不赊脚前地底突地钻出一物,是一节暗青色的木头,五六寸长,二指宽。青木上坐着一个小人,有拇指大小,腰间系一个大红肚兜,粉藕圆臂,看着吴不赊,嘻嘻一笑,十分可爱。吴不赊知道这小人便是樟古佬七魄中分出的一魄修成,不能真个当小人看,自是一脸恭敬,心下却越发佩服:“三魂七魄从来一体,这老儿灵窍被封,魂动不得,却能分出一魄,另成精怪,真真不可思议。”

人身三魂七魄,魂守七窍,随形变化,本体长什么样,三魂就长什么样。民间常有言,看见某某人的魂了。为什么看见魂就知道是某某人了?就因为魂与本相是一模一样的。魄藏三焦,随气盛衰,上焦色红,中焦色青,下焦色暗。这小人肚系红兜,该是上焦一气所化,魄为气,不随本相走,只看气之强弱。气盛,则魄强;气衰,则魄弱;断了气,魄先散,魂后散,三魂七魄一失,人也就死了。若三魂失了一魂,只是精神恍惚;若七魄灭了一魄,那就是大病,灭了两魄,便是病入膏肓。

魂在七窍,离体极易,魄在三焦,要离体,必走七窍。樟古佬七窍被雷火符所封,上焦之魄竟仍可离窍而出,实实不可思议。七窍都被封了,要出来,总得要有个口子啊,吴不赊惊服的,就在这里。

樟古佬道:“木灵儿,你咬破指头,弹血为誓,若敢有半点儿辱及惜惜处,全身精血枯干,三魂齐灭。”

何为气?气就是精血,魄为气精,所以魄对气机的感应最为灵敏。吴不赊以血发誓,樟古佬的精魄得了他精血,算是认了门。他若有异动,樟古佬精魄便能循着他的气血找上他。除非他精血枯干,或者全身精血尽数换过,否则不死不休,天上地下,无处可逃,当真比狗宝的追踪术还要强上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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