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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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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之风已渐广民家,但只在官宦之家行之者多,一般民间女子,幼年即要操作,缠足不便,因此还是大足的多。

秦淮雏妓,多半是贫户自小典身的居多,缠足的不多,有的已经十一二岁始被典身,鸨母为图日后之利,硬行迫令缠足,那些女孩子痛苦万分,收效却也不大,因为脚已经长大了,削足以适履,到底是很勉强的事。

大户人家的女孩,四五岁时就开始缠足,那时脚还小,骨头嫩,容易就范,既少痛苦,那瘦不盈握的莲足,也才能具个样子出来。

郑妥娘从小是书香门第,脚裹得早,再加上她身子伶巧,婷婷玉立,就更显得那双脚小了。

只不过,她恨透了男人死盯在她的脚上看,所以平时都穿了长裙,裙边拖地,跟脚上的鞋子又是同一颜色,让人无法看得真切,因此,妥娘的步下金莲,虽然常作传闻,但真正见过的人确是不多。

还有,她自己给人的印象,也会使人忘了那回子事,她又野又不安分,跳跳蹦蹦,时东时西,时起时坐,没一刻停的,人家就不会想到她是小脚了。

那么细细尖尖,瘦不盈握,却像三四月天,浮在水面间的一只鲜艳的红菱,一样的红艳夺目,一样的大小,一样的可人。

侯朝宗的确被这双足型的美所吸引了,这才是一种真正的,专属于女性的婉约之美。

朝宗脑中涌起了无数前人讥诵女子莲足的词藻,却发现没有一个能够适用于现在的,它们都不足以表达他眼中心底的美感。

他涌起了一股握在手中的欲望,不过这是一种艺术的,欣赏的欲望,那也是一种理智的,不含半点肉欲的期望。

所以,他的神态还是很自然,眼睛虽舍不得离开,口中却笑道:“是啊!我一到南京就听人说了,可是见到了面却无由欣赏,因为妥娘她总是将它们藏在层层叠叠的百褶裙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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