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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右手开端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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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沐上小学以后,幼儿园就不能再收留她了,她重新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孩。李婆婆把她接去了自己家。李婆婆家在西更道街的西头,是四合院中的一小间。屋子不朝阳,窗户又很小,整间屋子非常阴暗,水泥地总是下过雨一般湿乎乎的,好像从来没有被晒干过。房间里的所有家具,不过是一张床,一只大衣柜,一只红木的八仙桌。然而就是在这间屋子里,段小沐度过了那么多年。当她坐在床上的时候就能看到一角的天空,她就像一只蛙一样地观望着,遐想着遥远的地方发生的一些事。

可是李婆婆说段小沐不应该总是坐在房间里发愣,这阴冷的房间只会给她的腿带来更多的寒气。所以放学回家之后,李婆婆就让段小沐架着双拐到大门外晒晒太阳。门外正有一些玩耍的孩子。他们在玩一个叫做“捉媳妇”的游戏——这个游戏和所有十来岁的孩子们玩得“捉迷藏”大抵相同,不过是女孩儿们躲起来,男孩儿们去找她们。被找到的女孩就得给找到她们的男孩儿做媳妇——男孩儿们把“媳妇”像战利品一样押回各自的“山寨”。所谓“山寨”不过是堆砌一圈的石头,在中央再放一块最大的石头,铺垫些软草在上面,作为“宝座”。女孩儿们给他们捶捶背,砸砸腿,作出一副言听计从的样子。每每他们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段小沐都在一边饶有兴趣地观看。她看到被捉住的女孩佯装着做出一点轻微的挣扎,然后就一副享受的样子仰脸向天,仿佛是被人轻轻挠着下巴的乖顺的猫。然后她们任由男孩们向后扳住她们的手臂,把她们押回“山寨”。段小沐还看到每个女孩儿的脸都呈现出一种五月天的草莓颜色,嘴唇也是初夏的樱桃一般闪闪动人。她喜欢看她们的样子,她也曾暗暗地想,如果她能参加这个游戏,她一定用心地表演好这个“媳妇”。不过她自己是知道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能给人做“媳妇”的。她这样一个连走路都不方便的女孩,怎么能给人做“媳妇”伺候好丈夫呢?她只是像一个缺损的石膏像一样被两根硬邦邦的支架固定着,一动不动地站在一边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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