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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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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是无花的

因为《语丝》(2)在形式上要改成中本了,我也不想再用老题目,所以破格地奋发,要写出“新的蔷薇”来。

——这回可要开花了?

——嗡嗡,——不见得罢。

我早有点知道:我是大概以自己为主的。所谈的道理是“我以为”的道理,所记的情状是我所见的情状。听说一月以前,杏花和碧桃都开过了。我没有见,我就不以为有杏花和碧桃。

——然而那些东西是存在的。——学者们怕要说。

——好!那么,由它去罢。——这是我敬谨回禀学者们的话。

有些讲“公理”的,说我的杂感没有一看的价值。那是一定的。其实,他来看我的杂感,先就自己失了魂了,——

假如也有魂。我的话倘会合于讲“公理”者的胃口,我不也成了“公理维持会”会员了么?我不也成了他,和其余的一切会员了么?我的话不就等于他们的话了么?许多人和许多话不就等于一个人和一番话了么?

公理是只有一个的。然而听说这早被他们拿去了,所以我已经一无所有。

这回“北京城内的外国旗”,大约特别地多罢,竟使学者为之愤慨:“……至于东交民巷界线以外,无论中国人外国人,那就不能借插用外国国旗,以为保护生命财产的护符。”(3)这是的确的。“保护生命财产的护符”,我们自有“法律”在。

如果还不放心呢,那么,就用一种更稳妥的旗子:红卍字旗(4)。介乎中外之间,超于“无耻”和有耻之外,——确是好旗子!

从清末以来,“莫谈国事”的条子帖在酒楼饭馆里,至今还没有跟着辫子取消。所以,有些时候,难煞了执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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