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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马落水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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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时,已经会开车了。当时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轮车为主的那最后两年的台北,私家车并不多见。我的家中自然也没有汽车。

回忆起开车的学习过程实在很简单。在当时,如果一年中碰到一个朋友恰好手上有辆车,那我必定抓住机会,低声下气的请求车主让我摸摸驾驶盘,那怕是假的坐在车里不发动车子,也是好的。

偶尔有几个大胆的好心人肯让我发动了车子开,我必不会辜负人家,把车当当心心的开在台北市空空荡荡的马路上,又会开回来。

开了两三次,就会了。那时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国朋友的车——当然也不属于他的,车属于他做将军的爸爸。爸爸睡觉去,儿子就偷出来慷慨的做好国民外交。

我是开了好久的车子,才去进驾驶学校的。那个往事被写成一个智斗警察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经收到书本里去了。

好的,从此做了一个养马的人。

我叫我的车子马儿,对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马都很疼爱,常常跟车讲话。跑长途时拍拍车子,说:“好马,我们又要跑罗!”

那车子就听得懂,忠心的水里去,火里来,不闹脾气。

说到“水里去”并不只是形容词,开车时发生最大的事件并不在于一次国外的车祸,而在台北。

我的经验是,每次车子出事,绝对不在于马儿不乖。决定性的出事原因,必然在于主人不乖。

那是一个狂风大雨的寒夜,我姐就选了这种天气去开“学生钢琴发表会”,地点在植物园畔的“艺术馆”。天不好,姐很伤心。

这是家中大事,当然全体出动参加捧场。

大雨中我去停车,停在“艺术馆”和以前“中央图书馆”之间的一块空地上。对于那个地方,我不熟,而且,那天太累了,眼睛是花的,累的人还开车,叫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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