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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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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到第三天时,酒店的人事主管——他跟我说活时通常很亲切——把我叫过去不客气地说:

“喂,你,马上剃掉那道胡子!岂有此理,谁听说过洗碗工留胡子?”

我刚要辩解,他就打断了我:“洗碗工留胡子——胡闹!小心别让我明天看到你还留着。”

回家的路上,我问鲍里斯这是什么意思,他耸耸肩。“你只能按照他说的做,朋友。酒店里除了厨师,没谁留胡子,还以为你注意到了呢。原因?没原因,这是惯例。”

我看出这是约定俗成,好像穿无尾礼服时不打白领结一样,就剃掉了我的胡子。后来我找到了对这一习惯的解释如下:好酒店里的侍者不留胡子,为了显得他们位高一等,便命令洗碗工也不准留;厨师留胡子,则是为了显得他们瞧不起侍者。

这一点能让人多少了解酒店里微妙的等级制度。我们总共达一百一十名左右的员工在地位上,像在部队一样等级森严。厨师或者侍者跟洗碗工相比,就像上尉和二等兵。地位最高的是经理,他有权炒掉任何人,厨师也不例外。我们从未见过老板,对他的了解,都仅限于给他的饭菜要比给客人做得更小心。酒店里的纪律方面,全由经理负责,他尽职尽责,总是留意看有没有人吊二郎当,可是我们聪明得不让他抓到。酒店里有一路服务铃线贯穿各处,所有员工利用铃声打信号。一声长响,两声短响,然后再两声长响,意味着经理就要过来,我们一听到,就特意表现得忙碌。

经理之下是侍者领班,他不侍候客人,除非是位贵族之类,可是他指挥别的侍者,并协助采购食品。他拿的小费再加上他从香槟酒公司得到的奖金(他交回一个瓶塞就有两法郎),多达每天两百法郎。跟别的侍者相比,他高高在上,在单间用餐,用的是银制餐具,由两个穿着干净的白色短上衣的见习工服侍。侍者领班往下一点是厨师长,月薪五千法郎左右,他在厨房用餐,然而是在一张单独的餐桌上,由一位见习厨师服侍。然后是人事主管,他月薪只有一千五百法郎,可是他身穿黑色衣服,不用干体力活,有权炒掉洗碗工,罚侍者的款。接下来是别的厨师,月薪三千到七千五百法郎之间;接下来是侍者,除了数额不大的底薪,每天挣小费约七十法郎;接下来是洗衣妇和缝补女工;接下来是见习侍者,他们挣不到小费,不过月薪七百五十法郎;接下来是清理卧室的女工,月薪五六百法郎,最后是餐间干活的,月薪五百法郎。我们在餐间干活的是酒店里的最底层,谁都看不起我们,谁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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