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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杜米埃史密斯的蓝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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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这样做确实有任何意义――其实它连开始有点儿意义都还没有――我想,我可能会以此篇拙作――不管它有多少价值,特别是它在某些段落上是否稍稍有点粗鄙,来纪念我那位已故的粗鄙的后父罗伯特•艾加德加尼安,人称小博比,连我也这么叫他――他于1947年死于血栓,死时他肯定会怀着些许悔恨,却不会有丝毫怨恨。他是一个有冒险精神,极具魅力又豪爽大方的人。(在多年费尽心机有意避免对他使用这类带传奇色彩的形容词之后,我现在觉得在这里倒是非用不可了。)

我的母亲和父亲是1928年冬天离婚的,当时我八岁,那年暮春,母亲和博比•艾加德加尼安结了婚。一年以后,博比在华尔街大崩溃中失去了他和母亲所有的一切,看来剩下的只是一根魔杖了。总之,几乎是一夜之间,博比把自己从一个已经完蛋的证券经纪人和再也乐不起来的bonviant(法语,十是的乐天派)变成独立的美国画廊和美术馆联合会的一个活跃,虽然多少有些不称职的经纪人兼鉴定师。几星期后,也就是1930年初,我们这三人一组的“混成旅”从纽约迁居到巴黎,这地方对博比开展他的新业务更为有利:当时我十岁,崇尚冷酷(虽然还没修炼到心如铁石的地步),因此对这次远行丝毫不以为意。倒是九年后我母亲去世三个月之后重新搬回纽约,却使我受到很大打击,令我简直不知所措。

我还记得就在博比和我抵达纽约一两天后所发生的一什挺有意思的事。当时我正在一辆拥挤不堪的沿莱克星顿大街走的公共汽车里站着,手捏着紧挨司机座的搪瓷面立柱,跟身后那家伙屁股顶着屁股。车子开过几个街区司机都不断对我们这些挤在前门附近的乘客发出一个简短的命令:“挪挪窝哎,车后尾空地有的是。”有人稍稍动了动,有的则根本不动。最后,前面红灯亮起给了司机一个机会,这个不胜其烦的人在座位上转过身来朝上盯看我,我就在他的身后。我那时十九岁,属于不爱戴帽子的那类,留了个欧式大背头,平直的黑头发不特别干净,脑门往前鼓出是是有一英寸之多。司机是用压低的、几乎是小心翼翼的声音。“怎么样,兄弟,”他说,“把那屁股挪一挪行不。”我寻思,是“兄弟”那个词把我惹火的。连身子都不屑稍稍弯下一些——那样就可以至少把谈话,像他方才那样,维持在一种私下的以及debo(法语:趣味高雅)的水平上——我用法语告诉他,他是个粗野、愚蠢、蛮横的大笨蛋,他不知道我是多么的恨他。说完,我得意扬扬地朝车尾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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