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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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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内斯特·海明威一九五二年在《生活》杂志上发表了篇幅不短的短篇小说《老人与海》。故事讲的是一个八十四天在海上一无所获的古巴渔民。他后来钓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他把鱼打死后,捆绑在小船的一侧。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到达海岸,鲨鱼已把鱼肉吃尽,只剩下一副骨架。

小说发表时,我住在科德角的巴恩斯特布尔村。我问住在附近的一位渔民,对此他有何感想。他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个白痴。他应该把鱼身上的好肉割下来放在舱底,余下的留给鲨鱼。

出现在海明威脑子里的鲨鱼很可能是那些批评家,他们对他两年前出版的长篇小说《过河入林》不以为然。这是他十年中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据我所知,他从未做过这类的说明。但马林鱼暗指的很可能就是那部小说。

后来在一九九六年冬天,我发现自己成了一本失败的、没有观点的、本来就不应该写的小说的作者。Merde!可以这么说,我在那条忘恩负义的鱼身上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它甚至连喂鲨鱼都不够格。

我最近已过了七十三岁。我母亲活到五十二岁,我父亲活到七十二岁。海明威死的时候差不多快到六十二岁了。我活得太长了!我该怎么办?

答案:把鱼肉割下来。把其他部分扔掉。

在一九九六年的夏、秋两季,我就是这么做的。昨天,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是我七十四岁生日。七十四岁!

乔汉尼斯·勃拉姆斯到五十五岁时就不再创作交响曲。足矣!我当建筑师的父亲五十五岁时对建筑已讨厌至极,无法忍受。足矣!美国男性小说家到此年龄都已完成了他们的最好作品。足矣!五十五岁对我现在而言,已经是久远的过去。可怜可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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