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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爱胡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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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用情浮泛,往往是出于本能。坐怀不乱的守持则为后天教化。

以文视人,甚至以文断人,往往会失偏颇。譬如胡兰成之于爱玲,从两情相悦到始乱终弃,大家的看法意料之中的一致。我们视张为天人,对胡的所作所为自然不齿。但是,爱恨情仇,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爱玲不言,别人说再多也是枉然的。

对于胡兰成,与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因爱玲而起。最初知道他是“风流才子”、“汉奸”、“张爱玲的老公”而已。偏我对爱玲是隔岸观花,只觉得一树盛开,满目照耀,心底倒是没有多少惊动。这三个形态各异的符号,始终没有落下任何固定印记。

及后读《今生今世》,从“韶华胜极”看起,文字干净甜蜜,如我家乡酒酿一般,软软香香,咬下去却极有钢骨。又仿佛似曾相识,惊觉安妮的《二三事》——我认为她最好的作品,读而不厌的词句——用法竟是化自胡兰成。相比,安妮毕竟底子薄,流于冷峻,胡兰成轻轻洒洒写得浅易隽永,当中更有意思无限。

我惯来与人异,旁人认为不好的,我虽不至于认定不好,也自存了几分疑。对于胡兰成,看下去,不厌他,反而有几分喜欢他了。

他自己也承认对于女人是“无论好歹,只怕没份。”风流也好,浪荡也好,起码君子坦荡荡。情虽不专,却也不伪。风流的本色,胜过很多掩耳盗铃的人。

他说起自己喜欢上新的女人,怡然自得,倒像个贪心孩童炫耀自己的糖果玩具,招不招人厌不在他思虑之内,也不想想别人听着是否咯心。

尤其这个人是张爱玲,那个已经爱到觉得你是我的血肉骨头,从头发丝到脚趾甲都是我的人,他却说什么克己宽人,只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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