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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余生,都不会再回到那座城市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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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天,我要在别的世界的晨光里对你唱道:“我以前在地球的光里,在人的爱里,已经见过你了。”

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话。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遥远的人,他从来都不让你绝望,是你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他永远是年轻的,美好的,光芒万丈的,他永远在那里,好像信仰一样。

谁还记得是谁先说,永远的爱我。

和方卓昂分手后的日子,苏绿去过方卓昂的公司楼下,她看到方卓昂拥着蒲苇朝她走来,她傻傻站着,这场景,多像她来北京的第一年。

那时候,她也是这样站在大厦的楼下等他,看着他们亲密的样子。

同样的天气,同样的一个月,同样的地方。

他的公司起死回生了,他满面春风,再也不是那天在办公室沙发上,和她相对流泪的落魄男子了。

我被你遗忘在,你遗忘的角落。

只是,看他过得这样好,她也好过了。

曾以为分手后,她会痛得死去活来,而事实上,不会痛死,只会日复一日循环着麻木不堪的疲倦,她夜里躺在床上,会呼吸困难。

她梦见他们重新在一起,她甜甜地喊他卓昂爸爸。

这不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被放弃,亲情,爱情,皆对她松开了紧握的手。她成了全班最刻苦用功的那一个,她提早制定了考研计划,每天晚上在图书馆看书到很晚,她是一个人在奋斗。

艾细细和高迅爱得更加轰轰烈烈了,有时,都不会回宿舍过夜。

我们都该去适应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人会陪我们走完一生。

她只见过周丹娜一次面。

周丹娜剪掉了长发,戴着一顶假发,脸色画着夸张的妆容,瘦了好多,和苏绿吃了一餐饭就要走了。

“明年春天,我可能要离开北京了,和何修年,还有他妻子一起去加拿大,苏绿,我们不能常见面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周丹娜告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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