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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手举萤火虫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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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多的人,一定说明,他是一个好人。

像我这样朋友不多(但并不证明我是坏人)的人,也能把小城奉为知己,说明小城是一个特别好的人。他和我推心置腹地说,他有时候半夜三更真是好向往吃一碗烧白!还有,戴上金链子游泳,金链子会不会浮起来啊?有时又问我,在创意市集摆摊,如果有人把钱包掉在他的布上,他要不要当场捡起来揣进裤兜里?去看演唱会站在了后排,他告诉我,他真想拿割草机把前排的头全推掉……多么可爱的人,这样一颗有趣、率真又欠扁的心,只有小城才有。

小城一直在写东西,早年他写了很多短篇小说。那些年里,我作为某本杂志的编辑,每个月会准时问:“喂,写好了猫(写好了没)?”

“还猫(还没)。”

“你在搞摩丝(你搞什么),快一点撒!”

“猫的摩丝(没有什么),我只是在拉屎。”……我们是可以谈论拉屎的朋友,并且我们也可以同时谈论吃饭。

我们两个外地人,最喜欢隔着电脑用武汉口音哇啦不停。我知道每次和他聊天时他都在笑,因为我常常是在朗声大笑。要知道,如果你数数你人生中哈哈大笑的次数,其实算下来也并不多,所以要感谢那些带给你快乐大笑的家伙。

那时候小城写的短篇小说每每要改,他一点都不恼,让改就改。再交上来,又要改,他又默默地改。然后,再交上来,被主编毙掉了……对于这样的不幸,小城从来没有恼过。第二个月,他又会写一篇短篇小说给我。他在改自己小说的过程里,越写越好,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和风格。我觉得不论怎样,作为一名作家,经摔耐打是必须要做的功课。故此最终,小城写出了他的长篇小说,述说他想象世界里的梦魇与暗影,如同手举萤火虫灯,走入藤蔓葳蕤的大森林,去探找水源、木屋与晨雾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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