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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大顺大顺! 第一百五十二章 弟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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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公,不是不义之财。”

“那你能说清楚这些财货从哪儿得来的?”

“我儿死了,老妇哪里能说清楚。”

“那来的这么多金?”

这是最重要的一节,因为宋朝一直闹钱荒,一般大宗交易还是以货易货,例如杭州发一批货到延州,不是将货卖掉换钱回去的,那样宋朝可能一年最少发行五千万贯交子才能满足市场需求,但不是,而是将货卖掉后,再于延州采购一批杭州紧缺的商品,运回杭州,谋取两地差价。

可随着宋朝经济发展,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显然满足不了,因此必须得有大量钱币支持,这个钱币不仅是铜币,还有布帛,交子,盐钞茶钞,以及金银。

最简单的,到樊楼吃一顿饭,得要花好几百贯钱,一贯钱就是七斤重,难道用十辆车子拉铜钱去吃一顿饭?因此用的是银子,或者交子。

以及一些有名气的妓子,请她们来献一艺,得要打赏,不可能扔一贯贯铜钱,那是打赏给敲小花鼓刘娥的,而不是行首,因此得要用银子。可金子还是很少,并且因航海业发展,一部分金子外流向大食等地,导致金价在宋朝越涨越高,金价比远超过明朝与后世,所以一般人家很少,不过是一些首饰罢了,哪里动不动就搬出几百两黄金。那还了得?

仅凭这一条,就可以判一个不义之财了。

不过断案子要紧,林知县复问:“你家有那些仇家?”

这个不要太多。

赵家媪媪张口就说道:“吴生。”

“为何结仇?”

“她就是薛氏原来的官人,前几年他去庆州秋闱,其母生病,我儿救济,后来无法抵债,便将妻子卖给我儿。”

薛氏就是那个小妾。

“本官好象听说那个薛氏早与你儿勾搭成奸,吴生去科举,吴母生病,她不去请大夫医治,将病拖得重,薛氏故意不象亲戚借钱,而象你儿借下高利贷。结果秋闱过了,吴生回来,因还不起高利贷,让你儿不得不用高利贷逼使吴生和离,差一点将吴母活活气死,官司都闹到前任知县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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