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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民国农村土地分配—摘录《寻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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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方一直在研究民国农业状况,研读老毛多份农业调查报告,研读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数据触目心惊,令人深思。

为了保证论证客观性、公正性,东方现将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一些数据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下面是东方对老毛调查报告的一些总结。

1、这是老毛报告中所列土地分配数据:

当时寻乌县农村土地分配,40%为公田,30%为个人地主所有,30%为富农、自耕农所有。

对公田部分,祖宗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神道方面(神、坛、社、庙、寺、观)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八,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二十。

公益(政治、学田、路田等)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2、对生产态度:

大中地主对生产基本漠不关心,而小地主比较节俭,对生产热情非常大。若是对农村进行土地改革,最大困难是如何对神道公田方面,最大困难在个人地主方面,特别是小地主方面、富农方面。

3、从当时农村主要剥削手段来分析,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即地租与高利贷。

地租基本在五五分,不论公田、地主,还是其他,基本上都是五五分成。也就是主要粮食出产,地主与佃农之间,按照对半进行分成。

如此看来,在旧中国,这种剥削方式的确太猛了,如此高的地租,不但眼中剥削了普通百姓,而且让地主除了疯狂买地,很少会考虑其他,如此高的地租,严重阻止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当时地租,有点像现在炒房地产吧,炒房地产,一个人每年尽赚几百万、几千万,而开工厂,不但生意难做,而且还劳神,这种情况下,正如很多资本纷纷投入房地产一样,在民国时期,地租如此高,又有谁愿意将资本投资在发展实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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