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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诸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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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乌溪(注:即大肚溪),再北上大约四十华里,就离开了刘国轩从平埔番手中夺取的大肚王国故地。无论对于当初的荷兰统治者还是如今的明郑政权,这片土地都是陌生的荒原。不过随着实台移民的脚步,这片昔日的荒原已经充斥着大大小小的屯庄。

随着一个个新屯庄拔地而起,治所位于台南佳里兴的天兴州在管辖上便有些鞭长莫及了。为了健全地方单位、确保有效的通知,郑克臧提议,陈永华附议在天兴州以北设置一个新县。两人的报告呈到了思明,朱锦欣然命名为诸罗县,并任命部将陈可为知县。诸罗虽然只是“县”,但并不隶属于天兴州,依旧直接隶属于承天府,不过承天府此时也有名无实,因此实际上等于明郑中央直辖县。

成立新县虽然已经确定,但紧接着问题也来了。新县的县治设在哪里?根据朱锦赐予的县名,诸罗县的县城自然该设在诸罗山。“诸罗山”,系源自平埔族原住民洪雅族社名之译音,荷兰人称之为“Tirosen”社。

诸罗山在早年就城为中国大陆大规模移民台湾之据点之一。明天启元年(1621年),原籍福建漳州的海盗颜思齐引率移民自笨港登陆,据以开垦拓荒。天启四年(1624年)荷兰人占据台湾,初期统治今之安平与台南市区一带,不久即安抚了诸罗山一带的平埔族,并对此地加以经营,风景幽美的红毛埤(今之兰潭水库),即是当时荷兰人所凿。

朱成功收复台湾之后,诸罗山一度位于天兴县(州)的最北境,按照朱锦赐名的用意显然是希望把这里作为新县的县治。朱锦这些选择自是考虑到当地殷服明郑政权已久,统治基础稳定,然而却跟郑克臧的想法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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