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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义篇 明义篇三三 第二次的法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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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这怎么可能?!”乍听自己不仅没要到房子,现在甚至还有可能倒吐出去十七万?!这叫钱达怎能不急?这是他第一次,在没有接到宇文松口令的情况下站起来,大声抗议。

“别开这种狗屁玩笑了!这本日记是孙阳自己写的,难道不管他写任何东西我们都要信以为真?如果我回去在日记上写你们全都欠我个十万八万的,那就全是事实啦?!”

很明显,钱达的咆哮并没有对现场的情况起到多大的作用。换来的,只能是柳宁月的另一个冷笑……

“开玩笑?可惜,这并不是开玩笑。在某些时候,日记的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而现在,这已经很好的证明了原告方的高利贷行为!”

钱达脸上的汗珠夹杂着一些黄褐色的脂肪滚滚而下,他不断地望着身旁的宇文松,眼中流露出祈求之色。可是,现在换成了宇文松一声不吭,叉着双手,冷冷注视着柳宁月……他是不是在后悔?后悔自己激发起柳宁月的斗志,反而换回自己的失败?

就在原告席上陷入一片沉寂之时,柳宁月再次发动攻势。她收起计算器等杂物,冷笑道:“看来,原告方似乎仍然在死撑嘛?那好,既然一份‘物证’还不够,再来一份‘人证’怎么样?审判长,我想要传讯一位证人。现在这位证人正在‘证人休息室’休息,立刻可以出庭。”

这下好,难不成柳宁月要来个人证物证俱在?光是一份物证就已经让法庭的气氛明显偏向被告方,还不等柳宁月唤出人证,所有人几乎都开始相信,这场诉讼从一开始,就是原告自导自演的小丑剧了!

王审判长立刻答应,敲下木椎。经过五六分钟的简单手续之后,法庭大门缓缓打开。一个约莫三十左右,留着小胡子,看起来畏畏缩缩的男人走进了法庭,站在了证人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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