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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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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每天早上来买一个三文治,咸牛肉夹芝士,面包不用烤。一元半。

我总留意她,因为她有一张很稚气的脸,常常笑,头发直直,喜欢穿白衣服。我常常注意女孩子,因为年龄关系,总没有廿一岁的男孩子不看女孩子的,是不是?

父亲包下这间办公厅的饭堂,我放暑假,所以一清早便被逼来帮忙,不到两个星期便熟练得要死,从厨房做到侍者,比外头雇的人总强点,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事事替他着想。

父亲跟母亲说:“我们三代都开餐室,没想到儿子去念土木工程。”

“工程师有什么不好?”母亲说:“说出去总比做餐馆好听点。”她偏偏嘴。

母亲说得也有点道理,但是父亲不服气。“好听,好听有什么用?你天天把‘工程师’三个字搁嘴里念三十遍,我又不相信了,告诉你,如今我们也置着三四层楼宇,做堂倌有啥不好?将来儿子毕业去教书,那薪水还不够他娶老婆,不如帮我把饭店做发达了好。”

母亲说:“世世代代在蝇头小利里打滚,谁看得起你!当然是读书人清高,你没听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这是你的虚荣感!”父亲提高声音,“有几个钱,就学清高。”

我笑笑。他们才我一个儿子。母亲嫁父亲时已经二十八岁,本来很不愿意嫁入一片小饭店,真的嫁了,两夫妻感情又很好,父亲很尊敬母亲,一般有关文件的事,都取得母亲同意:母亲念的书比较多。

如今饭店变出三间,加上这个蒸蒸日上的饭堂.可是正如母亲说,这一行事事得亲力亲为,不高尚。倒不如一个大学教授,两袖清风,潇洒风流,叫人崇敬。做生意也行,要做船,做银行,出入华尔街,这种小生意…但父亲是个忠实的小商人,我相信他是唯一报足入息税的商人。他们两个我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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