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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点成了忧伤的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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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记之前,记录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写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有二十三岁的时候写的一个两万字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再也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淹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

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卡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O,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逼。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到大哥家某间十几平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嘛?”我问。

“没问题。蹋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

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

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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