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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天知道我爱了你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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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下午,想说“永远”。

六岁的侄子上礼拜六举行幼儿园的毕业典礼,二十几个毕业生在舞台上一起唱披头四的《IWill》。这是一首慢板情歌,第一段是:“天知道我爱了你多久,你知道我仍然爱你。我会一辈子孤单地等你吗?如果你要我等我就等!”副歌是“永远爱你,永远永远,全心全意地爱。我们在一起时爱你,我们分开时也爱你。”孩子们不可能知道“永远”是什么意思,也许正因为这样,他们唱得理直气壮。

我多久没有讲“永远”这个词了?十几岁时,“永远”像惊叹号一样被滥用。每一次恋爱都觉得是永远,认识两个礼拜就立下誓言。那时候不知道爱情和人生的复杂性,相信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能终生厮守。那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和对方的复杂性,以为一见钟情就不可能变心。后来呢?你知道的,痛了、哭了、冷了,长大了。

长大了,也就懂了:人生本来就不是为“永远”而设计的。人会变,人会老,如果死亡是主人,这party怎么会有“永远”的气氛?

于是在工作和感情上,我们越来越不愿意做下承诺。公司对我不好,老子立刻走人。情人吵了一架,到pub找新的女生。朋友吃个饭,要约好几个礼拜。看到新的手机,却立刻买得下来。在一个个短暂的工作和恋情中浮沉,我们没有时间和兴趣去解决困难,转危为安。有事一走了之,“永远”当然变成没有意义的词。

我们吐一口烟,表示自己看透。对于那些还相信永远的人,劝他们回头。既然什么都会变,我们不再把感情寄托在任何外界事物上。父母、家人,有一天要离开。朋友、爱人,渐渐会疏远。我们惟一能相信的,只有自己。惟一能爱的,只有自己。我们不再跟别人合唱了,更别说唱一首永远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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