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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剧,南国之红豆,百粤之明珠。在Y市这个一砖一瓦都透着岭南风味的老城,凡有人饮水处,便能唱上几句粤曲。如今虽然年轻人大多已经不怎么欣赏粤剧,但那些经典的曲调,却也从不陌生。

一共有三名观众自告奋勇上台表演,余飞因为最年轻,被排在了最后。

这种表演本身是玩闹性质,观众们甚至欣赏的就是普通人试唱粤曲时发出的猪叫一样的声音,所以底下的乐队也不会和上台的人做任何排练和沟通。唱的人上台前,只用报一下唱什么戏,唱中间的哪一段就行了,至于能不能踩中节奏,跟上曲调,那都不重要。

余飞去了趟洗手间,稍稍补了个唇妆。洗手的时候见周围没人,深提一口气,吐气时念道:“金葫芦,银葫芦,一口气数不了二十四个葫芦。”然后再吸满气,飞快念道:“一个葫芦两个葫芦三个葫芦四个葫芦……”

气竭时,竟然没有数完二十四个葫芦,这让余飞非常之懊恼。以过去的她,一道气息轻轻松松数大几十个葫芦没有问题。

她觉得,这段时间疏于练习固然是个问题,但可能最大的障碍,还是这身紧巴巴的旗袍,她连气都吸不满。

她想把胸前的盘扣弄松些,然而眼看是要把扣子扯掉,也完全无济于事。她拿纸沾了沾额头鼻尖沁出来的汗珠儿,有些无所适从地走出洗手间。一掀帘子,只见白翡丽靠墙站在对面,悠悠闲闲地玩手机。

余飞吓一跳,带火气问:“你站这儿干嘛?”

白翡丽收起手机,道:“你这么久不回去,你妈妈让我来看看你是丢了金葫芦,银葫芦,还是丢了铁葫芦。”

余飞:“……”她不和他一般见识。

余飞心想我妈走路是不大方便,但是让你来女厕所看我实在是……算了算了,可能是因为我还没找过男朋友的缘故,原来“男朋友”还要负责做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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