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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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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发誓所说的一切都是开玩笑的,石头还是会时不时提起来嘲笑我。

春去秋来,最后一轮抢收麦子后,便是农闲。南宫世家大概已经将我忘之脑后,一直没有再上门找过麻烦,真是天大的幸事。

每天早上,我随着鸡叫起床,帮忙打扫做早饭,然后拿着布片练绣花,只可惜我耐心欠佳,简单的衣服纹饰尚可,大件点的绣活总是做歪,比不上从小练习的表姐和表妹。她们一个十六岁,一个五岁,都是斯斯文文的淑女。

石头很铁不成钢的时候,总是用她们来教育我:“看看人家多贤惠,看看你……泥猴似的。”

我立刻站直腰杆,端庄有礼道:“大哥教训得是,我这就回去苦练女红,不去钓鱼了。”

石头:“混蛋!回来做泥猴!”

撇开毁容和媳妇儿话题后,我们俩的关系好了不少。从夏天开始,响午阳光最猛烈的时候,趁大家都在休息,他会带我漫山遍野地疯玩,采野果,酸枣、面面果、山丁子、杜柿、灯笼果……一切能吃的都往嘴里塞。然后到小溪边,垂下自制鱼竿,运气好时会掉到一两条鱼,直接用棍子穿起,在溪边生火烤至焦黄,抹上带来的盐巴,大口啃着吃。这种没污染的食物,是在城市里吃不到的美味。

有时候也会摘蘑菇,做捕兽陷阱,失败了很多次,终于抓到一只山鸡,石头很残忍地将它就地正法,我做帮凶,给鸡肚子里填上调料,用湿润的泥巴包起,埋入地下,在上面生起火堆,烤从家里带来的红薯,等红薯吃完再把鸡挖出来,真是皮滑肉嫩,美味多汁。

吃饱喝足,我就教石头识字,用泥地做黑板,拣根小树枝在上头写写画画,他开始学得很快,什么东西都讲一次就行,我讲完后直接丢给他自己练习。后来不知为何,他越学越慢,一个字总要反反复复讲上七八次,直到我发火,用树枝敲他脑袋骂“笨蛋”才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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