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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选择做家庭妇女是不合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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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疑,在中国做全职母亲是否是明智的选择。

1.做全职妈妈本身不会与社会脱节,因为全职妈妈就是一项事业。能把家庭和孩子都团好的女人,原本就是创造价值,而且相当不容易。不是对家庭充满理想和爱的,很难做到。可是,在中国这项工作没有得到认同。在国外,HOUSEWIFE是工作状况的一个官方选择,你填表格什么的就印在上面,没人会大惊小怪或歧视。在中国不行。你一说你没工作,就好象低人三等似的。没有正确认识家庭妇女的社会价值。

2.国外有家庭妇女的社团。她们在家务之余也参与社会活动,互相帮忙接送孩子或组织妈妈俱乐部,做社区服务,没有孤单被人忽略的感觉。在中国,因为全职母亲少,类似活动也少,整天与孩子为伍,想腾个上厕所的空都难,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家庭和孩子,慢慢的确会与社会拉开差距。

3.法律保障不足。在国外,如果家庭妇女与丈夫离婚,是丈夫的过失,可得到可观的经济分割,未来的生活也有强制性保障。丈夫工资到点就被强行划进母亲的户口以作为生活和抚养费用,因此没后顾之忧,男人离婚前出于经济因素也会三思而行,最主要是全职妇女本人有了保障,不会因此而害怕全职。中国不行。你说自己是家庭妇女,哪怕就是丈夫出轨要求离婚,估计也赔不了你几个。更主要的是没给全职妈妈生活费一说,顶多也就抚养孩子。妈妈没工作,搞不好连孩子的抚养权都争取不到。原本是因为爱孩子而不工作,后来变成一个弱点,成没经济收入了。而且父亲给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全凭良心,给你就拿着,不给你,哪怕法院去执行,也不能每个月都替你去要吧?实现的过程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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