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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大张旗鼓的写这篇后记,是因为这篇文之于我的意义,非常重要。
实在是有太多话想说了。临到正式上市了,却忽然觉得什么语言都无法形容我自己对它的喜爱——假如允许我这样夸张的话。
出版前编辑问我是否要加上后记,我说不用。或许是因为情到浓时情转薄,我甚至很怀疑自己能否写出一篇有关《阳光》的、看得过去的随笔,去附在全书的最后。
而将这样一篇与正文无关的随笔放在这里,是因为觉得当初和我一起分享这个故事的读者,大多数还是在这里。大概只有你们,才能容忍我此刻的语无伦次。
打从写它的一开始,我便声称它雷,且白,直到现在,拿到了实体书读完一遍,我依然这样觉得。
可我还是由衷的喜欢这个故事。
如果是一直断断续续关注这个专栏的读者来说,应该知道《阳光》是某个顶着“无处可逃”这个矫情名字的人……有幸出版的第x本小说。
既非第一本,也非最后一本。
可就是这本,我喜欢得无以复加。
这个故事里有我偏好的各种因素,宗教,文物,博物馆,古建筑,以及……完美的男主。
或许是在写到《阳光》的时候,各种情感酝酿得最是充足,以至于这个故事的每个情节,我都可以在断开N久之后,再随时随地的捡起来续上,而不会在情感上产生断层。
同样的,对于这篇文,正因为我付出了十分饱满完整的情感,以至于……让自己产生了某种刻意的叛逆,于是在后边的《雾逝人非》里,有意的选择了一种相对冷静的叙述方式。
实体书的彩页中有当初自己写下的这样一段话:“云初寺也好,高足杯也罢,文物传承千年,笔下的爱情却是历久弥新。Oldisnew。于时间上如此,于爱情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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